至于发行,莱曼也没什么好的点子替换米拉麦克斯这个充满假设意味的巨头。
手上签署的那份发行合约是他唯一可以用来骗取信任的东西了。
在这个庞大的产业里,发行公司永远处于食物链的顶层,那些投资人可不会天真的以为,只要能拍摄出来电影,就能找到合适的发行商发行。因果关系不是这样算的。
大部分立项电影的流程,都是要先找好发行商,再来拍摄电影的。不然这里面的风险实在太大,没有发行公司先一步进行兜底的话,很难让人有信心把巨额的资金投入进去。
所以,莱曼需要一张虎皮来充作他的门面,米拉麦克斯是所有空口白牙的忽悠中最为可靠的了。
为什么刚刚出道的导演都走的是制作人或者电影公司的门路,就是因为这是无解的选择。
你拍摄出来的电影总要上映吧,而上映的权利,都在那些业内资深的电影公司手里或者是跟院线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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