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那边,对于陆凡在大同所做之事,基本上有了统一的决断。
首先,崇祯下旨,因晋商通敌叛国之事牵涉到的一些官将,被抓的人,需进行三司会审,圣旨到达时,陆凡需派人将一众犯官押送入京师。
其次,废除锦衣卫先斩后奏的特权,明确表示,以后的锦衣卫,只有监察权,而无捉拿审判处决的权力!
对于这个结果,东林党人还是有些不满意。
在他们的打算中,是趁着这次机会直接废除锦衣卫这个机构,但可惜,户部侍郎王延以及一些勋贵集团并不同意。
毕竟很多勋贵不能袭爵的子嗣大都在锦衣卫衙门挂名,拿着锦衣卫百户、千户的俸禄,若是直接废除锦衣卫衙门,他们的子嗣后代该如何安置?
不过对于这个结果,东林党人也表示可以接受。
毕竟没了先斩后奏的权力,锦衣卫的威慑力便大幅度降低。
毕竟以后犯官有没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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