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单纯的生意失败,欠债不还尚且有原谅的可能。
但是以经商名义借走这么多的钱,法院也做出了最后判决。
将袁家名下的所有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所的的款项偿还这笔借款。
根据最高法的规定,对执行人名下唯一生活住房不能进行拍卖,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债务是因为该房屋引起的。
所以,袁家老太太的那套老房子不能拍卖,而袁家两位舅舅名下的五套房子,以及奢侈品,将全部有法院进行查封拍卖。
欠下如此数额的巨款,法院只能保障他们最低的生活标准。
判决结束后,袁家人不服,表示要提起上诉。
覃律师毫不在意,态度挑衅的看着他们一大家子,“随时奉陪。”
这案子几乎没有翻案的可能*,他们可以随便请律师,浪费的又不是他的钱。
对方要上诉,下次开庭基本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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