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就像是钢琴师一样,他的手紧紧地贴着库管,身体移动时手都未动分毫,这说明他对身体的细微控制能力极强。
其他人的噤声已经足以说明了一切,他的枪法确实出神入化,可力压群雄。
“好,你去,怎么称呼?”
“亚当斯。”
亚当斯有二分之一英国血统,但出生在中东地区,从小便经历了战火的硝烟,八岁接触枪械便表现出极高的天赋,后来参军,经过了专业的枪械训练,又经历了战火的淬炼,枪法出神入化。
他离开部队后,加入了一个雇佣兵团,可后来雇佣兵团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被全歼,唯有他幸存下来。
他便开始了单干的杀手生涯,战绩颇丰,人送“夺命子弹”的外号。
所以,他一站出来,其他人便很自觉地偃旗息鼓,他们虽然枪法不错,但与亚当斯比,却相去甚远。
宁凡不了解亚当斯的历史,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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