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田,意指清丈土地。北宋初年各地田赋不均,地主富豪相率隐田逃税,赋税负担都加在了中小地主和农民身上。
不过这也不算是什么新鲜玩意。
仁宗时,郭谘和孙琳用千步方田法清查洛州肥乡县等处民田。后曾几经试行推广此法,但几试几罢。
王安石推行方田均税法,以东西南北四边长各一千步作为一大方,四边长各一百步作为一小方,即方田。
首先对已经耕种的各州、县土地进行清丈,核定各户占有土地的数量,井按照田地的地势、肥瘠,把田地划分等级,制定地籍,分别规定各等级的税额。还编造方帐、庄帐、户帖和甲帖作为存案和凭证。
这个法子能够消除隐田逃税之现象,增加赋税收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有人得益便一定是侵害了一些人的利益,这次侵害的是豪强地主阶级的利益,他们自然不能罢休,不闹才是咄咄怪事。
陈宓点点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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