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民告官确实不容易。
虽然他心中有数,但是庭审环节还是要继续走的:“接下来进行举证质证环节,请原告方初步举证,被告方进行质证。”
安月明正*道:“原告提*的第一组证据为温陵市政府与西宛区政府发出的公文,分别为......,证明原告所属房屋属于温陵东站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内以及赔偿标准。”
“第二组证据为户口本与集体土地产权证明,证实户主安启渡为被征收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及被征收房屋所有人。”
“第三组证据为拆迁现场照片,证明原告未将屋内财产安全转移前,被告方就已经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造成原告方大量财物损害,损失无法估计。”
“审判长,原告方举证完毕。”
他的逻辑很清晰,在证据的顺序方面也排列得很有条理。
其实证据方面,他不需要出具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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