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死者胸口的刀把和电灯开关上找到了匹配的指纹,凶*已经证明就是罩衣女店里丢失的水果刀。第一个案子的物证大体就是这些。
再来说说张孝力的案子,现场没翻动,门锁未破坏,这次凶手未留下任何指纹,只采到死者一家三口的指纹。凶*是把崭新的水果刀,这次凶手戴了手套,刀把上和门把手没有留下任何的指纹。
脚印方面除了室内的拖鞋印外没有找到外来的脚印。考虑到尸体没有任何反抗和抵御痕迹,所以我认为死者不认识凶手的可能更大,否则熟人间怎么也会先意见不和,逐渐演变成肢体冲突然后动手杀人。有可能是凶手离开时用抹布擦去了地上的鞋印,而不考虑死者与凶手认识,让其穿拖鞋进入。”
大力举手打断了蔡队,“蔡队,我打断一下,我记得第一个案子中司机曾透露李大生似乎在等什么人,而且我们在桌子上也见到了倒了水的杯子,显然死者认识凶手。”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e3xsw.net/book/273621/3964904_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