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不由分说地将她撵下了山。说到底已经仁至义尽,我自己都没想到我有这个闲工夫把她送到太初境山脚下一处不受战乱侵扰的小镇。有什么必要?
后来一想,丢得远些,照着她那黏人的劲头……免得找回来,故而去送送她还是很有道理的。
“这些酒楼饭馆,杂货铺子,常有人手短缺,你可以此为生。”
她抿着下唇,眉梢撇下来,看起来对这些东西很是陌生,路过一间酒楼时,她有些吃力地认着招牌上的字,但似乎还认不怎么齐全。
“你不识字?”
我头一次感觉离谱。
“没人要我认。”
“洗碗、扫撒一类的活会吗。”
“不会。”
“你以前在家里每日干些什么?”
她真诚地告诉我:“玩。”
她又有些不好意思道:“兄长考科举,我在他边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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