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站了起来,先是走到我的面前,问道:“被告,这三个人你可认识?”
我摇了摇头,脑海中确实没有印象。
那公诉人冷笑一声,这才走到那个小姑娘面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10月28日晚,九点二十五分至九点四十分,你在做什么?”
那小姑娘甚是紧张,但还是站起来说道:“我~我叫王紫晴,今年27岁,是玄武大酒店前台,那天晚上我接待了一对客人!”
“你仔细辨认一下,当时那对客人,有没有眼前这位?”公诉人立马问道。
“我反对,公诉人这是故意诱导证人!”
林川立马站了出来。
可是法官却当场判决,反对无效。
那王紫晴看了我一眼,就继续说道:“那天晚上,两位客人都喝了酒,身上有很大的酒气,只是是那个女生很是漂亮,很有气质,我当时就多看了一眼,所以有一定的印象。”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e3xsw.net/book/289607/3567005_3.html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