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30多人,打人家十几个人。”
“而且我们去的时候,你们站着,人家十几个人躺着,谁是受害方一目了然!”
“同志,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我们报警,却要抓我们?”
闪亮觉得这样不合理。
“先不说谁对谁错,是不是双方都要抓起来录口供?”
小子听好了,怎么录口供不用你教,我们会有我们的办案程序。
“据我们了解,是你出手打伤了他们!”
闪亮也不否认!
“是我出的手没错,他们先打伤了我的同学,我属于自卫反击。”
“承认是你打的就行。”
记录的民警把审讯记录拿过来,“看看,如果没错就签字。”
闪亮拿过审讯记录看了一下,记录的无非就是,个人基本信息。
然后就是确认闪亮殴打对方,并造成了12人轻伤,一人重伤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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