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他跟二女所说的案情经过并不是全部的真相,最多也就只有90%而已,不过那只是是两年前他亲身所经历的90%,另外10%是除了一件他只能烂在肚子里,就算跟最亲近的人都不能轻易说的事之外,另外两件事是他不想说的,否则牵扯就太大了。
一件是通知他跑路的舍友宁磊,在让他跑的时候给了他一张银行卡,告诉他里面有一万来块钱,并告诉了他密码,让他需要就先去取,以后再还他。
另一件是他被捕之后被起诉的罪名并不是故意伤人,而是盗窃,因为他当时确实几乎是身无分文的,身上的钱只够到省城的,所以在省城火车站换车时他拿那张卡再ATM机上取了3000块钱。
而在庭审的时候,他陈述的一切都与事实对不上,那个被他打了一巴掌的富少没有报警,更不会承认要做掉他,而那个舍友宁磊上庭作证时也说从没听说过这件事,也不承认给过他银行卡,而那张银行卡是另一个完全跟他不搭边的人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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