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少年时的记忆大都已经被曾经的恐惧和痛苦淹没,深深埋在他的脑海深处,不愿意曝光。他不记得自己究竟是如何活下来的,也不记得最开始的时候他是怎样获取到食物、水和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
他只知道他在那个穷尽一切人类语言都无法准确描述的恐怖之地,生存了整整十四年。
这十四年间,墨菲去到了地狱中许多不同的地方,有布满岩浆湖泊的旷野;有绝对黑暗没有一丝光明的森林;有充满死去灵魂和针尖组成的流沙的海滩;也有恶魔盘踞的要塞。
地狱,是有城市的。
不光有城市,那里甚至有文明,也有可以称得上丰富的不同生态群系,数不清的各种生命生活在那里,俨然是一副另一个世界的样子。
根据某个原住民的说法,地狱在很久很久很久……省略很多个很久以前,曾经也是个属于人类的世界。
只不过后来这里诞生了一个叫做地狱的秘所,其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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