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李喜和养母春儿,是绝对的好人,善良、耐心,尤其对我最好。
在改革的春风中,我渐渐长大了。
在我三岁的时候,已经成为了桃花乡街上的名人了。
原因有二:
第一,我的名字,不死!几乎大部分人都知道,有个叫不死的小孩,吃百家的母*长大的,是真正的桃花乡人民群众的“儿子”!
第二,我到底是谁的孩子,养父见谁给谁说,我的爸爸是王八蛋,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这是大家好奇的,都想通过关注我,想找到那个披着人皮的“王八蛋”。
几乎谁见了我,或同情,或喜欢,故意逗我,很多人会给我买吃的。几乎每个人,见了我,都会大骂我的“王八蛋”爸爸妈妈。
也就是在这种舆论环境下,爸爸妈妈更不敢认我了,准确地讲是怕我了。
由于养父家里的有五个孩子,养父的退伍军人,什么情况下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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