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里,主人打死违令的奴隶,可是无罪的。更何况是王爷。
首代代王朱桂便已经十分残暴,他*格暴躁,建文元年因罪被废为庶人。后来明成祖靖难成功,登基才为他恢复。
但在本时空里,却是建文帝恢复了他的王位。但他仍然没有改进。常常擅役军民、敛财物。建文帝曾赐玺书给他说:「闻叔纵戮取财,国人甚苦,告者数矣,且王以养民为先,何以至此。」
但建文帝召朱桂入朝,*训斥之。可是朱桂屡召不来。帝也莫奈其何。
可知历代代王的变态暴虐皆有遗传承传,府中奴婢们都十分惧怕。
「王爷,玉娘为明志,王爷千岁后,奴宁愿得以生殉,永世侍候王爷。」玉娘被打惨了,哀求道:「求王爷让我生下孩子。」
大明朝帝王早期仍有以女人活生生人殉的做法,从朱太祖死后便开始了以一名妃子殉葬。
生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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