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要求:遵循原始规则,但灵女神共能临时变动投胎规则两次,变动范围仅指上胎时不检测假*生灵。该特权只允许用于:在一万多年前的往后第一世,由灵女神协助第七界在圣神族的人造子宫中,投胎转世为人类父羲;在白灵佳的受精卵形成以后,由灵女神协助第七界顶替西樰完成上胎,投胎转世为人类白灵佳。变更生效时间为——对应的时间点。
第四条待处理规则:
原始规则:在宇宙内外,灵魂编码皆无法变更。
变更要求:遵循原始规则,但在宇宙之内,灵女神共能修改七次人类肉身之灵魂编码的“单体数字-总体数字”、同一生灵仅可一次,外加可修改一次凡人肉身之灵魂编码、同一生灵仅可一次。变更生效时间为——一万年前至本世白灵佳36岁结束时。
第五条待处理规则:
原始规则:
天神到人间历劫时(指投胎转世成为人类):每一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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