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之窈从美国回到海城以后,她跟肖云锋约在机场会合,两人带着孙黎和卡盟,就直接飞回了沈城。
在飞机上,肖云锋给章之窈,仔细分析了这个案子。
按照法院的判决结果,萧晓玲是以公司股权,替那人做的担保。
现在欠债人跑了,她就必须得替那人,承担偿还责任。
萧晓玲用来做担保的这家公司,最早是由章之窈外公创立的。
萧晓玲在这家公司,原本就占有一定的股份,继承她父亲的遗产以后,她是第一大股东。
她的哥哥萧致远,是第二大股东。
另外几位小股东,是萧晓玲父母家的亲戚。
这家公司,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家族企业。
在这样的股东会上,除了吵架,基本上很难按照公司章程来办事。
章之窈每次参加这种会,都会很头疼。
这次,更不例外。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e3xsw.net/book/360708/235843.html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