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驰撞上枪口到子弹出膛,最多不超过零点一秒,普通人根本来不及做任何有效的反应,但刘驰毕竟曾是经受过百般锤炼的战士,避险的意识已经深入骨髓,每当危机降临,他的肌肉甚至每个细胞都能在大脑下达指令之前做出下意识的回避动作,所以开枪的那一瞬,他已将大半个身子撤回了拐角的另一侧。
季超凭这招放倒了不少黑白两道的狠角*,他满以为只需故技重施就能把跟踪自己的家伙送去见阎王,谁知对方竟然有异于常人的反射神经和野兽一般的反应速度,他觉得对方八成中弹了,但很可能不致命。
刘驰刚才的发挥跟服役时相比属实逊*了不少,但躲过这一枪本该绰绰有余,可季超用的不是常规的手枪,那是支藏于袖口之内的袖珍手枪,轻便又隐蔽,虽然射程很短,却配备了杀伤力超强,辐射范围极大的霰弹,所以尽管他奋力避开了要害,但右手臂还是冒了血。刘驰了解毒贩的作风,知道季超不见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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