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清楚如果自己这时候再出来替李氏多说任何一句话,怕是下场不会比李氏好多少。
是以,当闫丞相命人取了鸩酒给李氏的时候,闫素素虽然很想阻拦,但是却选择做了一个“冷眼旁观”者。
她心知肚明,无论自己出不出言阻拦,李氏,依然是死定了。因为她的话,改变不了一个国家的律例,也改变不了一个家庭的家法。
这个把女子贞德看的如此严重的天元王朝的律例规定,已婚女子若是与他人苟合,官府下判最轻也是进猪笼,留个全尸。最终,则是五马分尸,死无全尸。
而闫府的家法,她早就书记于心,家法第二十七条:凡闫府女眷,未婚嫁者于人私通苟合,仆,杖责八十大板,逐出燕王府;主,仗着四十大板,监禁五载。已婚嫁者于人私通苟合,仆,*由官府发落;主,削其位,删族谱名,赐鸩酒,不得厚葬。
闫素素眼睁睁看着李氏被丞相强行灌下了鸩酒,少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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