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强并没有急着催余庆安立即就到香江去,而是给了余庆安一段时间准备。
这个时间可以由余庆安自己来定,但是7月底前必须启程,将来下文件时,也会在文件里注明。
按肖志强的意思,部里可以给余庆安5千大汉币的启动资金和所有货物三年的赊账权。
5千大汉币,相当于2万香江币,做为前期的启动资金,已经足够了。
因为前期,余庆安不需要支付货款,他可以赊货,在三年内,余庆安可以把货卖了后再付钱。
三年后就不行了,那就要先付钱,或者是先付订金,一切按正常的商业模式来运作。
机械部只给余庆安派一个会计,也就是把钱监管起来,其它的事情余庆安的自主权很大,只要余庆安把钱给部里赚回来就行。
需要带谁去香江,余庆安没有当场决定,虽然他心里已经有准备了,要带谁过去了,但是这事当然不能立即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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