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我把啥都弄好,然后我爸和我弟*个材料都没办法,人家一句话就给拒回来了,他俩没一点办法。
再说说异国的法律。
法院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谁对谁错,我们只看证据。按照证据来判案。并且大部分奉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举证困难。
谁也不知道他们后面会不承认啊!除了律师真的大部分人没有干啥都录音的习惯。就是录音了还牵扯是否合法,如何证明录音中的人的身份的问题。
这就意味着大部分的原告的合法权益会因为举证困难而受到侵害。普遍导致赔偿金额小于实际损失。这应该完善的是法律啊!
这么说吧,法律是人定的,它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群众里面有坏人,但你不能因为有坏人就伤害绝大部分人的合法权益。这也说明了法律应该做的是尽可能还原事情原貌。这个案子和扶不扶,虽然两个案子是两个极端,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e3xsw.net/book/396621/2020504_2.html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