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国久无战事是好事儿,可是却让他这样的热血汉子没了事情做。
上次回京城,一直都是在赶路,除了在莲花镇带了一段时间,在京城根本就没有停脚。
京城虽然看着繁华,可是霍刚却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虎狼之地,比战场上还不安全。
他姑母还想让他回京城去任职,然后再娶上一个闺女,想想这种生活霍刚就觉得生无可恋。
到了京城,每天就被圈在那么个小院子中,对着个说话像是蚊子叫的贵女夫人,还要忍受皇帝的猜疑,大臣的相互打压,最主要的是,想要放开马跑上一圈都不行,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这么一对比,霍刚还是觉得莲花镇那个地方不错。民风淳朴、没有那些尔虞我诈,而且天高皇帝远,没人会管着他,最主要的是,莲花镇的人也可爱。
等到一壶酒喝完,霍刚已经下了决定,他要往莲花镇走上一趟!至于去做什么,他也没想好,就是走上一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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