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民事诉讼法》是法学研究生课程中一门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课程。
这门课程首先会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概念进行梳理,包括民事诉讼的目的、价值、诉权、既判力等,为后续的比较研究奠定基础。
课程会选取具有代表*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体系进行深入比较。例如,对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英美法系的美国、英国,以及东亚地区的日本、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等的民事诉讼制度展开分析。
在比较的内容上,会涵盖民事诉讼的各个重要环节。包括起诉与受理程序,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证据制度,审判程序(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等。
对于起诉与受理程序,会探讨不同国家在起诉条件、诉状格式、受理审查标准等方面的差异。
在管辖制度方面,比较专属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规则的异同。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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