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烟疤女说:晨晨不给面子啊,你在那混的好,有你去,我不怕被打。她在电话那头说:好吧,中午请我吃饭。我说:行,没问题,请你吃拉面。她还以为我开玩笑呢,我俩就约好在商场门口见面。当时我妈一个星期给我20元零花钱,基本一个月给我100元,有时搞营销卖了几套产品,会多给我点,我妈那时还开始打麻将了,有输有赢,我爸幸亏顶的住,虽然是临时工,但是挣的还不错,小康算不上,起码不用愁日常开销。早上临走前,问我妈要了50元钱,加上兜里还有50元,正好凑100元。到了商场门口,烟疤女还没到,我一直等了快1个小时,她也没来,我看我是被放鸽子了,就自己进了商场,去游戏厅了。
虽然是商场里,但是游戏厅这个地方,在那个年代就是混混的聚集地。我买币的时候就看见跳舞机又被围的死死的,全是看的人,那时在我们城市,跳舞机还属于新奇的东西。路过的大人小孩都喜欢看那群人跳,尤其是看MM跳。我买了20元的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e3xsw.net/book/44015/19083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