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棍子却在此时主动约我出来喝酒,试图慰藉我那满是创伤的心灵。只不过,说是他请客,最后掏钱的却总是我。毕竟,这小子自毕业之后的几年里,一直未曾有过一份正式的工作,整日在社会上晃悠,浑浑噩噩,活脱脱一个混世魔王的模样。
几杯酒下肚,醺醺然的我借着酒劲,对棍子发起了牢*:“我说棍子,老子究竟啥时候才能痛痛快快地喝上你一顿酒啊?每次都是你吆喝着请客,到最后买单的却是我。就连上次你去见网友,开房的钱都是我给的。结果呢,等对方来了才发现,竟然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啊姨。你瞅瞅你现在这副德行,哪还有半点‘棍子’的风采,分明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子!”
棍子听了,仰头灌下一大杯青岛啤酒,满脸不服气地反驳道:“大有,你瞧瞧你这小肚鸡肠的样子,哪配得上你‘大有’这个名字啊?‘大有,大有,天下都有’!我才吃了你几顿饭,你就唠叨个没完没了。咱们现在可是社会主义社会,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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