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赎金条款:英国需支付总额约四百八十万两白银(约145万英镑),作为所有在战争中被大夏俘获的英军官兵、官员、侨民的“管理及遣返费用”。分期1年4次支付完成,首期一百五十万两于三个月内付清。
3. 通商与侨民:英国在澳剩余控制区(新南威尔士州东部、昆士兰州、塔斯马尼亚),必须保证大夏商人享有最惠国待遇,通商自由,购置产业权利,人身安全受保护。
4. 战俘移*: 赎金按实际金额付清后,分批释放。
5. 海上安全:英国太平洋舰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大夏王国领海(澳洲大陆以西、以南、以北200海里范围)。
6. 互不侵犯: 大夏王国承诺不对英国在澳剩余控制区发动军事进攻(只要英国遵守上述条款)。
随即,德韦斯特和赵铁鹰分别将初步拟订的《墨尔本停战及领土现状备忘录》,“快马加鞭”传回伦敦(新夏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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