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靠情报,攻击椭圆办公室的敌人,目前就藏身于曼哈顿。”
“任何灯塔国公民,均有权对敌人展开自卫反击,此乃受宪法保护之权利。”
“又因普通公民无法得知具体敌人信息,难免误伤、误杀情况发生,故而大统领提前下达赦免令。”
“在今晚21时到明日9时,在曼哈顿发生的‘权宜人身伤害行为’均不受法律指控、个人或团体亦不会被追责。”
“特别总统令,对‘权宜人身伤害’行为作出解释:
需注意,只有在非华尔街、斯塔克大厦、奥斯本大厦、兰德公司大楼、川……此23栋受联邦保护企业建筑物和全部学校建筑范围内,使用4级以下烈度武*(见白房子官网附录),对任何非公职人员和受保护企业的员工进行的人身伤害行为,才可被列为‘权宜人身伤害’。
如果违反其中任一条,任何人和团体均被视为叛国,除去12小时后受到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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