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急着下楼,就站在窗口听了一会儿他们说话。
老头子叫白裔“邓福里”。李清焰想了想,觉得有可能是“邓弗里斯”的音译。不过这这位“邓弗里斯”似乎精通国学,且同绝大多数此类白裔一样,通常会在衣食住行方面比本土人更像本土人——
譬如他现在穿的是斜襟的白*长衫,还是盘扣的样式——这种衣裳如今只有老一辈的文人才会穿了。但邓弗里斯是长发,将头发梳到脑后去,同长衫搭配起来竟意外地和谐。
这人说话发音标准,听着有上京口音。谈吐也很儒雅,能叫大多数本土人自惭形秽。于是李清焰觉得这样的人不会用“邓福里”这种名字,而更有可能是“邓弗里”——弗,矫也。弗里,匡正自身,见心明*。
后来证明他想的是对的,的确是邓弗里。不过里字他理解岔了——邓弗里将“里”字释作“乡里”。
他听了这么一会儿功夫,大概了解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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