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古代的士兵,凡是能够走直线的,就已经称得上是精兵了,很多时候,往往是两方各自带一批人,然后彼此拿着锄头,斧头便是一顿打,跟乡民斗殴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什么弓兵射手,骑兵进攻,步兵推进之类的,那是只有真正的精锐才能够排兵布阵的,一般人打仗就是彼此冲杀上去,谁胆子大,谁人多,谁就赢。
可没有什么军种分工之类的,博日朗能够在短时间内把这些人训练好,让他们知道如何扎营,如何生火做饭,同时布置岗哨,这已经是很厉害的事情了,放到古代,绝对称得上是一名良将,所以舒翰虽然不是特别的满意,也勉强可以接受。
毕竟这些矿工在今天之前,还都是一群拿着铁锹在矿区里刨食的人,你不可能让他们今天就变成一群武装到牙齿的士兵,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这支一千两百人的军队,百分之九十全部都是步兵,而且是轻步兵,也就是穿着一身单衣,然后手上拿一把短剑,或者是一把菜刀之类的,这就是士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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