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朝堂,难得的意见统一起来。
对于通敌叛国的晋商,因为罪证确凿,而且也已经被陆凡一锅端了,朝堂百官没有再为他们求情。
反而是一致请求陛下下旨,要求陆凡停止借此事大肆株连的举动,至于已经抓捕入狱的各地官员,应该*由朝廷,进行三司会审,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堂官一起审讯后处理。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则是请求陛下下旨,剥夺锦衣卫先斩后奏的特权。
这一点,尤为重要!
按大明律令,职官有触犯律法者,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员,皆需奏闻请旨,不许上官擅自捉拿问责。
六品以下,则需要分巡御史,按察司等数个部门联合审理,审问明白,然后上奏朝廷,没有朝廷旨意下达,哪怕是个小小的知县,旁人也无权擅自处决!
但偏偏,锦衣卫却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拥有先斩后奏的特权,无需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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